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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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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遵财绩〔2024〕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遵义市民政局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我局存在问题,逐一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如下:

一、针对特困人员救助资金测算额度合理性存在不足问题

评价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制定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项目支出范围和标准;二是未对历年中央、省、市、县级配套资金上年结转、拨付、使用、结转结余情况进行梳理;三是部分资金使用有待加强,该项目2021年市级结转资金为325.62万元,2022年实际下达数917.96万元,实际使用699.67万元,结转结余543.9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在干部职工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章制度,深入理解并掌握民政相关业务支出范围,从2023年起,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财务科严格审核各科室上报的资金测算表及测算明细,合理编制预算,尽量做到科学合理;二是梳理项目上年开展情况,与部门决算、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比较,将分析结果作为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尽最大可能做到精细精准;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尽快出台《遵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积极向省民政厅反馈特困供养资金无各级政府具体匹配比例难题,进一步实现精准预算申报工作。四是市级资金已全部拨付给各县区,不存在市级结余,对于下县资金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兑现,在做好督促各县(市、区)用好专项资金使用同时,将按月收取各县(市、区)资金兑现凭证,及时调度,确保资金合理及时使用。

二、针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评价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档案资料盖章不全;二是信息更新和补助资金发放及时性略显不足,补助资金发放申请审核时间较长,抽查汇川区洗马路办事处高桥居民委员会刘鹏户,申请至审核历时58天;残疾证到期未及时更新;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特困人员救助资金主要的各县区民政局在实施,根据存在问题,一是市局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提升专项业务能力,强化政策学习,并主动将相关工作要求列入年度核查工作内容,确保相关工作从年初开始就抓上手,并加大到各县(市、区)开展日常工作调研,确保工作开展全年有持续。二是在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兑现及时的同时,做好督促,将按月收取各县(市、区)资金兑现凭证,确保资金兑现及时。三是进一步拓展科技赋能解困,围绕办理不及时,资料不完善等问题,我局将积极打造智慧民政系统,将包含特困兑现申请在内的救助对象申请、定期探视和照料护理评价和档案资料等工作全面纳入系统化管理,主动推动社会救助申请向“信息化”迈进,通过大数据赋能,将相关问题提前介入、提早规避、有效化解。

三、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评价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根据《遵义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情况通报》,存在部分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本次绩效评价组发现也存在同样问题,例如:缺少自立能力评估认定资料、申请审核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指出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涉及问题举一反三至所有县(市、区)进行工作自查,同时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彻底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和业务指导,对日常工作中相关问题重复出现、屡次出现的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努力确保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市局将会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民政局指导督促,并对并常态化整改坚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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