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民政通〔2017〕60号
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遵义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和2017年市民政局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5月中下旬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市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
一、抽查对象时间
通过遵义市民政局双随机监管平台,从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照4%比例随机抽取14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名单附后)。检查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6月15日。
二、抽查人员组成
通过遵义市民政局双随机监管平台,从市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名,组成1个组开展检查。
三、抽查内容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近两年来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四、抽查方式
(一)书面检查。被抽查社会组织收到抽查通知后,应按照检查内容准备有关材料,于2017年6月15日前提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
(二)现场检查。抽查人员上门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要求现场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
五、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遵义市双随机监管平台、遵义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被抽查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有逾期未提供书面检查相关材料或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结果应用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具体按如下处理:
(一)书面检查方式抽查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发现社会组织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开展调查。
(二)现场检查方式抽查发现问题的,视情形限期整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15日内通过遵义市双随机监管平台、遵义市民政局网站、遵义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将抽查结果进行公开。
联系电话:0851-23119289
联系人:吕忠本 Q Q:1206251269
附件:贵州省双随机抽取结果表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