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15:08 字体:[]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社会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工作大局,主动作为、履职担当,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意识,创新普法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不断提升,有力保障了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建设意识明显提升。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就民政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作出部署。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带头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民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把民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民政法治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等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认真落实全市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治文件,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强化监督考核。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报制度,每年度向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年度民政法治建设情况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我局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内容,结合年终述德述职述廉开展述法。五是强化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学习。通过组织集中测试,要求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应知应会集中测试,采用法宣在线网上答题测试8次;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法律知识应知应会的学习辅导,勤于法治知识学习及测试,积极邀请公职律师和律师协会法律专业人士开展讲座,解答疑点、难点,持续提升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学习,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按照省、市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要求及时认领,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023年度我局进一步调整修改权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图,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传至市级政务服务网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化,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对民政系统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时完善修订办事指南。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压缩民政系统审批时限,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大力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稳步开展社会团体分支、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回头看”专项行动。统筹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四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禁越权发文,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共审查民政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组织对2016年以来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及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归档,宣布失效5件,废止2件,保留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保留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名义印发7件。五是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二级调研员杨明成作为市民政局的公职律师,督促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2023年,公职律师共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研究6次,提出法律意见4条,参与行政应诉案件咨询协调1次,参与市民政局对外签订合作协议法律审核13次,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的作用。

(三)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意识要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必须通过教育和培训才能达到。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宣传贯彻。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干部职工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宣传活动,集中或自学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2023年,共开展法律宣传讲座11场。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未保法》核心要义,营造政府宣法、人人知法、众人守法的社会氛围,结合民政职能,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等法治主题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11月29日,市民政局按照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部署安排,下发《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市直民政系统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提示》,要求市直民政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社区法治微课堂”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市、区)各村(社区)通过设置宣传站点,共计组织集中宣传1600余次、集中学习840余次,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7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为群众解答相关政策和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通过活动,增强了社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提高了社区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加强了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意识。2023年,作为遵义市三家遵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单位之一,市民政局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民政职能职责,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绘好普法“时间表”、撰写“任务书”、确定“路线图”,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得到“优秀”等次评价。同时,高效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四)强化执法职能,规范民政执法基础。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2023年,结合民政职能和工作实际,按照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共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20余人次参与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活动2次,组织法律知识应知应会考试6次,多举措开展行政执法理论学习。局机关现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共7人。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遵义市民政局现有权力事项21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及其他类等,涉及社会组织、社会事务、殡葬、养老等工作,均入驻窗口进行办理。2023年以来,全市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800家,其中社会团体13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78家。市属社会组织440家,其中社会团体30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6家;区县级社会组织2360家,其中社会团体10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42家。按照民政职能职责,对其进行行业监管和安全监督。2023年以来,经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27起、无行政强制案件。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模式。制定发布《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遵义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分类检查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3月启动对我市各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建章立制、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2023年度年检。截至目前,市本级应参检369家,实际参加年检341家,经检查审定,合格267家,基本合格51家,不合格23家,未参检28家。扎实开展社会组织随机抽查,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全年分两次按照5%的比例从市本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0家社会组织作为检查对象。通过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和财务审计等方式对40家抽查对象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四是认真开展殡葬管理领域行政检查,全市共有殡仪馆15家,经营性公墓15家,城市公益性公墓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2759个,今年以来,主要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公墓年检等方面展开重点工作执法监督,确保殡葬服务机构零投诉、零事故。五是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监督管理,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及设施共957个,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监管质效,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同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遵义市民政局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养老机构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到2025年实现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所有县(市、区)民政局。六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以来,市级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共形成行政许可案卷136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12件,变更登记71件,注销登记13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2件,变更登记21件,注销登记7件。行政确认1件。所有行政审批案卷均已完成归档工作,且未发生因窗口责任导致群众投诉和受理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情况。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

2023年来,我局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及省民政厅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党组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学习成效方面还有差距,学习深入不够、研究落实不深。

(二)对法治政府重视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但在责任下沉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时有所弱化,学习不够深入,落实普法责任不够主动,法治意识、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等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依法行政体制方面。虽然有专人负责法规工作,但缺乏专业法律专业人才的补充,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科编制,法治人才建设力量较为薄弱。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民政执法职能,建设高效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强化规范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方式,一方面要配齐民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设备,同时要将法治资金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的提升,积极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技能知识。高素养的执法队伍,要能力过硬,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执法者要不断夯实相关法律知识,积累执法实践经验,对领域知识要掌握得更精细、深入。二是锻造人性化执法手段。不断强调柔性执法理念,2023年制定发布了《遵义市民政局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柔性执法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全市民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塑造专业化执法队伍。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养执法队伍,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根本保证,也是从"有法可治"走向"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这不仅需要民政执法者从思想上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更需要在执法能力和执法方式上不断地精益求精、与时俱进。高素养的执法队伍,是要风清气正,用心用情为民服务,这要求执法者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执法工作。只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才能获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执法为民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要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民情,用心用情为民服务,尽心尽责秉公执法,做到查民情、解民忧。四是持续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断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加强对我局涉及行政复议法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同时加强对行政复议的宣传工作。

(二)谨记民政普法任务,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发挥民政普法职能。根据市法宣办关于印发《遵义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遵法宣办通〔2023〕13号)要求,结合民政职能职责,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细化方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认真推进”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开展,并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相关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民政法治文化建设,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穿于工作全领域、全过程。

(三)健全民政立法内容,规范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民政法治支撑。民政立法工作一直在路上,前期的《遵义市殡葬服务管理办法》已提交到市司法局,并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现正在逐步出台,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多项工作的政策法规相继完善。下一步,完善民政立法内容,一是坚持立法为先,加快《遵义市殡葬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保证出台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一方面规范文件出台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流程进行严格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发布等。另一方面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归档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一文一档”收集完善,促进规范性文件科学化、科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