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工作大局,主动作为、履职担当,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意识,创新普法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不断提升,有力保障了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先后2次专题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就民政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作出部署。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带头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民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把民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按照省、市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要求及时认领,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024年度我局进一步调整修改权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图,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传至市级政务服务网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遵义市民政局2024年权力和责任清单22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类9项,涉及社会组织、社会事务、殡葬、养老等工作,均入驻窗口进行办理。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化,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对民政系统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时完善修订办事指南。三是加强民政重点领域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扎实开展社会组织随机抽查,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全年分两次按照5%的比例从市本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7家社会组织作为检查对象。通过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和财务审计等方式对37家抽查对象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殡葬管理领域行政检查,全市共有殡仪馆15家,经营性公墓15家,城市公益性公墓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2759个,今年以来,主要从价格管理、安全生产、公墓年检等方面展开重点工作执法监督,确保殡葬服务机构零投诉、零事故。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监督管理,目前全市中心城区养老机构及设施共417个,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监管质效,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选取69家作为试点按照3%的比例,抽取2家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压缩民政系统审批时限,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大力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稳步开展社会团体分支、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回头看”专项行动。统筹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
(三)健全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一是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立法。民政立法工作一直在路上,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多项工作的政策法规相继完善。完善民政立法内容,坚持立法为先,加快《遵义市养老服务保障办法》的出台,不断完善民政法治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保证出台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一方面规范文件出台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流程进行严格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发布等。另一方面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归档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一文一档”收集完善,促进规范性文件科学化管理。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禁越权发文,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登记备案制度,2024年共出台并审查民政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组织对建国以来民政部门11件党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归档,宣布失效6件,废止1件,保留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布等,严格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对合法性审查不通过的,进行退回修正后重新提交审查,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再提交集体决策讨论。二是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聘请二级调研员杨明成作为市民政局的公职律师,督促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2024年,公职律师共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研究11次,提出法律意见13条,参与行政应诉案件咨询协调1次,参与市民政局对外签订合作协议法律审核26次,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的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质量。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2024年,结合民政职能和工作实际,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共组织全市民政系统12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余人次参与《贵州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局机关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遵义市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班》学习,多举措开展行政执法理论学习。局机关现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共6人(1人今年9月退休)。二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制定发布《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遵义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分类检查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调柔性执法理念,要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全市民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规范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执法案卷的归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重大执法决定,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审议,充分保障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四是依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我局按照要求制定执法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沿用省民政厅制发的“五清单”,坚持保障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规范、宽严相济的开展柔性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深入全面的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的清理公作,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现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政策。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将信访工作纳入民政工作要点,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范开展信访工作。对上级交办信访事项要及时受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限期处理,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原则开展信访工作,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管、管得好、管出成效,确保信访事项首办首结、案结事了。二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2024年,我局共涉及行政复议案件1件、涉及诉讼案件1件,胜诉率100%。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出席应诉要求,持续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意识。2024年荣获贵州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二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组织集中测试,要求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应知应会集中测试,采用法宣在线网上答题测试及现场纸质试卷测试11次;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法律知识应知应会的学习辅导,勤于法治知识学习及测试,积极邀请公职律师和律师协会法律专业人士开展讲座,解答疑点、难点,持续提升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学习,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三是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干部职工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宣传活动,集中或自学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2024年,共开展法律宣传讲座2场。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核心要义,营造政府宣法、人人知法、众人守法的社会氛围,结合民政职能,大力开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
2024年来,我局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及省民政厅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党组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学习成效方面还有差距,学习深入不够、研究落实不深。
(二)对法治政府重视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但在责任下沉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时有所弱化,学习不够深入,落实普法责任不够主动,法治意识、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等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依法行政体制方面。虽然有专人负责法规工作,但缺乏专业法律专业人才的补充,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科编制,法治人才建设力量较为薄弱。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民政执法职能,建设高效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强化规范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方式,一方面要配齐民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设备,同时要将法治资金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的提升,积极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技能知识。高素养的执法队伍,要能力过硬,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执法者要不断夯实相关法律知识,积累执法实践经验,对领域知识要掌握得更精细、深入。二是塑造专业化执法队伍。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养执法队伍,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根本保证,也是从"有法可治"走向"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民情,用心用情为民服务,尽心尽责秉公执法,做到察民情、解民忧。
(二)谨记民政普法任务,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发挥民政普法职能。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民政职能职责,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细化方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认真推进”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开展,并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相关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民政法治文化建设,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穿于工作全领域、全过程。
(三)健全民政立法内容,规范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民政法治支撑。民政立法工作一直在路上,前期的《遵义市殡葬服务管理办法》已提交到市司法局,并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现正在逐步出台,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多项工作的政策法规相继完善。下一步,完善民政立法内容,一是坚持立法为先,加快《遵义市殡葬服务管理办法》及《遵义市养老服务保障办法》的出台,不断完善民政法治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保证出台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一方面规范文件出台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流程进行严格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发布等。另一方面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归档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一文一档”收集完善,促进规范性文件科学化、科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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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