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1-22 09:46 字体:[]


为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60号)要求,民政局起草了《遵义市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遵义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人民政府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市场运作等方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指示思想,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在确保政策一致性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对我开展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任务要求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二、对象范围

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在全市范围内,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农村低保家庭中失能的老年人、中心城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项内容,现将相关主要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在全市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破解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二)工作内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规范要求,我们从确定服务对象、确定服务主体、明确服务流程、明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内容、明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工作,总共5个方面细化了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了职责分工

(三)实施步骤。《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2年9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初步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实施方案,配合安排部署辖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积极组织街道(镇)、社区开展前期摸底工作。第二阶段启动实施(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按照方案,各县(市、区)民政局于2022年11月底前确定服务对象名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启动;服务项目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启动。第阶段项目验收(2023年6月),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验收工作,服务项目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第四阶段考核评价(2023年6月),各县(市、区)按照民政部、财政部项目总体考核验收评估细则开展自评,全面做好迎接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交叉评估和考核验收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于2023年6月底前总结项目经验并形成项目情况报告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四)保障措施。提出了强化组织统筹强化资金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和强化责任追究四个方面举措,确保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mzj.zunyi.gov.cn/zwgk/fdzdgknr/zcfg/202211/t20221121_77162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