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7:2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遵义市民政局.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mzj.zunyi.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B区511室,邮编:563000,电话:0851-276157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条例》《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本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不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7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1164条、建议提案7条、发布政策解读5条、人事信息4条、向社会公众开展征集调查2条、其他政务公开信息76条、主动发布回应关切9条,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民政事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类信息61条,微信公众号“遵义民政”发布信息298条、微博发布信息1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网上申请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涉及农村低保方面信息,已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答复,办结率100%,未产生行政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及时更新重要政策信息,回应公众关切问题,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审批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对部门网站涉及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强化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更新信息,增强政策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断提升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部署、同调度。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市民政行业领域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监督。认真做好网站的常态化监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民政业务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方式较单一。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创新程度不够。

下步工作,我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