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7-23 00:00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有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促使相关科室和单位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对发展民政事业的促进作用。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遵义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遵府办函2018139号),及时准确公开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二)除依法需保密的外,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性文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三)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831

(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情况。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市社会救助局

(五)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市老龄办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六)及时、权威、有效回应有关政务舆情,准备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七)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报表。同步公开“三公”经费决算细化说明(含因公出国()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内容)。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

完成时限: 20181231日前

(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村(居)委会名称调整情况

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九)加强政务网站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政务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十)根据省民政厅发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职责任务变化,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并对外发布。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三、公开形式

以遵义市民政局官网作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黄泽润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工作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根据各自职能和时间节点要求主动提供相关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总结。局办公室将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责任科室要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