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奋力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贡献民政力量。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依法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
1.在9月30日前,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规范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加强对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入库公开管理工作,同时,对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主动公开规划信息,推动规划更好落实
2.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责任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三)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3.做好年度预决算支出等信息公开,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透明。(牵头单位:规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四)深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4.持续打造“遵满意”营商环境品牌,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积极配合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实现不涉及国家秘密、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对“全省通办”事项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门信箱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牵头单位:民政窗口、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五)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5.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对高频次申请内容,杜绝“一回了之”,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打通存在的问题和堵点。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6.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按时完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做好重大政策公开落实政策解读
7.严格落实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灵活运用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8.配合做好政策解答、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进一步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丰富“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民政板块内容。(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八)增强回应关切实效
9.密切关注涉及民政领域的疫情防控、养老、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福利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积极配合各相关业务部门实时监测和跟踪研判舆情,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及时通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回应情况需按照程序报批后进行。进一步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头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民政领域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由局办公室负责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本单位公信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九)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0.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民政栏目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11.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性特征,按要求进一步规范、准确、及时发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民政救助等信息,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社会事务科,市民政工作服务中心)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
(十)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12.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认定标准,执行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及省、市涉及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一)完善主动公开动态跟踪调整机制
13.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责任单位:办公室)
14.严格按照省市关于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要求,9月30日前制定或修订操作性强的本级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主体责任,提升解读质量。(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十二)做好修订标准规范清单及有关制度工作
15.9月30日前,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十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6.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配合做好“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加强民政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每个新媒体平台只保留1个账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按照要求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17.根据单位职能和人事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五)加强督查考核
18.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要求,对照第三方评估细则抓好相关工作,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局办公室将定期对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程序办理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
19.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落实好政务公开“AB岗”制度,人员发生变动时,第一时间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年内至少组织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八)加强自查自评
20.局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实施方案,对照自身职责,抓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局办公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密切关切做好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